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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单亲特困母亲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1-03-21浏览次数: 字号:[ ]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我区弱势妇女中目前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区委孟书记高度关注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存现状,于近日专题听取了妇联关于开展单亲特困母亲救助工作的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帮扶措施”。

  1028日,董宝珂副书记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第一次协调会议,区民政、慈善、劳动、就业办、卫生、妇联等部门参会。会上对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现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会后,区妇联组织各级妇联干部对全区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情况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了《历下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档案》。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114日,全区共有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总数533户,其中享受政府低保316户,低保边缘户特困家庭217户;母亲或子女有重大疾病的74户,占总数的13.88%;母亲或子女有残疾的74户,占总数的13.88%533名单亲特困母亲中,平均年龄44岁,没参加养老保险208人,占总数的39.02%;没参加医疗保险的213人,占总数的39.96%;无就业岗位人数315人,占总数的59.1%。区妇联同时将调查结果和特困母亲花名册一并发至参加协调会的各职能单位备查待用。

  根据调查结果,区妇联向雷区长作了题为《关于对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进行救助的报告》,提出三条建议:一是由政府划拨救助专款,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对 533名单亲特困母亲进行每月100元(每人每年1200元)的定额救助,每年约需63.96万元。二是由慈善设立专项基金,对遭受突发性灾难或有重大疾病亟需救助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一次性拨付较大数额的救助金。三是民政、劳动、就业、卫生、教育、残联、妇联等部门,将救助工作纳入各自职责范围,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近日,董书记将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第二次协调会。会上各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拿出自己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区妇联将根据会议精神,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

  历下区妇联

  2008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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